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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局强化税收社会化源头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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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局强化税收社会化源头控管。一是与规划、国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协作单位合作,实施房地产、建筑项目涉税信息定期源头采集。二是按照合理效能原则,实施税收源头代征代收,委托乡镇、街道、国税等部门及专业市场主体代征零星税收、出租房税收、国税门征开票的附加税收和市场纳税户税收,2006年年初委托交警部门代征的车船使用税收入同比增长达116.12%;三是与建设部门协作,实施房地产税收源头把关和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对房地产项目的100%源头控管。四是探索建立以控管建设单位为主,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财务核算双向同步控管的建筑业支付源头税收监控新模式,对市、区两级财政、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和通过国资公司借款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专门制订具体的征管措施,同时委托市会计核算中心把好支付控管关。五是为提高税收社会化税源信息增值利用质量,先后构建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税收分析、税源管理报告、纳税评估制度平台,加强税源监控机制建设,推行和优化动态分析监控,创新和完善征管办法。(衢州市局 吴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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