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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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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系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保险)5%
◆邮电通信业(包括邮政、电信)3%
◆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3%
◆娱乐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娱乐项目) 高尔夫球10%,其他娱乐项目5%
◆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5%
(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同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五)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 月为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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