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最新法规
省局税费优惠政策
税费种介绍
法规查询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04-01
    · 关于印发跨区域总分机... 03-3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 03-2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 03-21
首页
>>税收法规>>税费种介绍>>
屠宰税(现已停征)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7-01-17
字体:【

◆凡是屠宰或收购猪、牛、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屠宰税的纳税义务人。

◆屠宰税按头(只)定额征收:猪,10元/头;牛,14元/头;羊,2 元/只。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浙委办[2002]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浙江省停止征收屠宰税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涉税查询   |   政务信箱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