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 浙财税政字[2006]24号 颁布日期: 2007年01月04日 分类: 企业所得税.一般规定 被转发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有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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