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 浙财税政字[2006]20号 颁布日期: 2006年10月20日 分类: 分税种规定.综合性税收政策 被转发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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