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有群众举报反映“杭州人民印刷有限公司”将部分收入未按规定记入财务帐,私设“小金库”等税务违法问题,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2006年3月,税务机关再次接到关于该单位小金库问题的举报,并经市地税稽查一局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吸取曾被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的教训,他们通过提高结算价格向外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套取现金21万余元,取得其他收益6.2万元,固定资产变卖收入26万元,均作为小金库而未计入财务帐。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作出补税19余万元,罚款17余万元,加收滞纳金7.7万余元的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日前,该案应补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已按规定收缴入库。 杭州市地税局稽查一局 欣飞 庚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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