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概述 中国公民信息登记是应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实施“一户式”的动态管理。 本涉税事项适用于自行申报(除12万元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办理登记。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中国公民基础信息表》(DJ047),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供验证)和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纳税人提交《中国公民基础信息表》(DJ047)及附列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印章(签字)齐全; (2)税务机关审核提供的附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的,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WS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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