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概述 对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下同)基础信息登记,目的是建立以雇佣单位为基础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实现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动态管理。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5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DJ059),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境内单位任职证明原件; 3.境内、境外工资证明原件; 4.独立个人劳务签定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任职、受雇或提供劳务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证件和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即时办理。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填写、提交《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DJ059)及附列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发放《外籍个人纳税手册》,与有关证件原件一起交还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如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则退回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同时需一次性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并要求再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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