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概述 缴费信息登记主要对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是否独立缴费、是否存在汇总缴纳单位、是否存在行业统筹、是否属于自由职业者等信息进行的登记,同时进行缴费费种、主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编码匹配、参保日期等信息登记。 二、法律依据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十一、十二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无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5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无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缴费人提交《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DJ042)或缴费登记相关信息。 (二)税务机关打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DJ042)一式两份,交缴费人确认签字,缴费人签字后,交还一份,另一份缴费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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