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
2008年我局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笔试已结束,祝贺你进入我局招考公务员的面试。接到本通知后,请做好下述事项:
1、资格复审。3月26日9:00-16:30到浙江省地方税务局1510室(杭州市体环二路1号)参加资格复审,除携带本《面试通知》外,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定承诺书(附后);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你被安排在3月27日上午参加面试,请携带身份证、本《面试通知》于 8 :30前抵达浙江省地方税务局1510室签到(面试时间:上午9:00-11:30),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自3月20日起也可登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WWW.ZJDS.GOV.CN),查询您参加面试的时间。
3、查询总成绩。3月27日,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参考人员总成绩,同时,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根据招录机关通知,参加体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