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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活动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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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

“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活动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938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要求的若干政策意见》(浙委〔20092号)精神,按照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092月上旬开始,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减免、依法服务,在政策权限内及时、高效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政府出台的社会保险费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到相关企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协调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广泛宣传、深入辅导、优化服务,抓早、抓紧、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企业爬坡、过坎、转型、过冬带来及时雨和春天的希望,确保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重点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社保费缴纳有关政策

1、从2009年起,全省各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将逐步统一降低到12-16%,地税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同社保、财政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减轻企业负担。

2、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拨付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09年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继续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

3、会同社保、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二)积极落实支持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1、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2、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深入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1、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代理企业的代理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2、物流、连锁超市等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可由其总部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有关涉税工作,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业的积极性,开辟新的成长空间。

三、活动形式

为确保重点目标取得预期效果,全省地税系统将以“六大活动”为载体,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让企业真真切切沐浴在“春雨”之中,切切实实感受到税费优惠政策的温暖。

(一)“千名税干进千企”。2月份,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选派1000名由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等组成的精干力量,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税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困难企业、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等1000户企业(有关指标分解见附件二)。建立起一对一的联系帮扶关系,逐户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讲解税收优惠政策,赠送税收法规政策,解答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难题,帮扶企业渡过难关,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到家。同时听取企业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增进税企交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推进税企和谐互动。

(二)“百场专题税企沟通会”。2月份,全省各市、县(市、区)地税局(分局)结合当地实际举办专题税企沟通会共100场。分别就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等专题,邀请有关政府部门、纳税人代表等进行讲解交流,宣讲税法,现场辅导,并由各主办单位制作赠送税费政策读本(包括光盘)等税收知识资料。

(三)在线答复税法咨询。在“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与网民开展在线面对面互动交流,在线解答网友提问,听取网民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了解纳税人需求,倾听纳税人呼声,切实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并在浙江地税网站开辟点播专栏,宣传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四)“网送税法连万家”。目前全省已有90%以上的企业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理涉税事项,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开展“网送税法连万家”活动,在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时,系统自动弹出一个发布最新税收政策的前置窗口,直接将各项优惠政策呈现在纳税人面前,方便纳税人及时、便捷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同时,从2月中旬开始,通过《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和12366语音服务系统,发送税收政策短信,纳税人可以免费在第一时间接收到地税部门发出的最新税收政策短信,及时获知各项减负政策。

(五)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纳税人之家”活动

一是举办“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2月中旬,在金华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组织由税务干部、税务中介、师生、协税护税工作者、会计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的“纳税服务志愿者队”。对本地区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特定人员提供纳税服务,具体包括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离、退休人员;残疾人员和因病行动不便的纳税人;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和军烈家属;从事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如不可抗力因素等)的纳税户以及其他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纳税人等。服务内容包括:账务辅导、税收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代办服务、信息反馈服务、税法宣传服务,以及根据纳税人的需要,志愿者能够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服务。二是举办“纳税人之家”活动2月中旬,在杭州举办“纳税人之家”——春雨行动专题活动,邀请有关部门、纳税人代表等参加,征求他们的建议与意见,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专家型、个性化服务,发挥“纳税人之家”的服务窗口作用。

(六)深化“十项便民措施”

一是定期开展税企互动活动。全省统一在固定时间开展以下税企互动活动,并将其作为一种固定模式。活动以基层税务分局(所)为单位,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确保切实有效。

1、每年418日定为全省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日”,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辅导。

为配合“企业减负‘春雨’专项活动”,今年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日提前至218,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有效开展辅导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辅导纳税人数量不少于200户。

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为“新办企业办税辅导日”,重点辅导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减免税优惠条件等,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培训内容以满足新办企业需求,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每月的申报期为“值班分局长接待日”,受理纳税人的难题咨询和违纪投诉等事项,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4、每半年组织一次“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税收政策,解决疑难问题,调研热点问题,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限时办结。

二是推行“同城通办”。充分发挥《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纳税人可以到同一市县地税机关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发票缴销等在内的主要涉税业务,真正实现管理划区域,服务无界限。

三是推广全省统一模式的POS机刷卡缴税(费)。在办税服务厅大力推广全省统一模式的POS机刷卡缴税(费)便民服务,避免纳税人在银行与办税服务厅两头跑,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四是推行“一窗通”办税。改善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审批事项前移,优化办税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和其它个性化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五是全面推行“补正承诺制”。对资料携带不全的纳税人,可采取“一次性告知制”与“补正承诺制”相结合办法,由纳税人填写《补正资料承诺书》后,税务机关可先给予受理或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六是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并扩大税务登记证免填单范围。确保暂免税务登记工本费落实到位,并要求税务登记证免填单服务的范围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所有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以进一步提高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工作效率。

七是推广个体工商户办证“三窗合办”。加强与国税、工商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工作流程和网络平台,积极推广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一窗式”办理和发放。

八是优化税源间接控管模式。严格执行下户管理制度,避免重复下户。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技术手段和评估方法,深入开展纳税评估,防止和化解征纳双方风险,降低征纳成本,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九是精简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进一步全面清理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涉税申请事项及其主表份数、附列资料项数等上报内容,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十是拓展网税系统办税功能。各级地税部门要以省局“一站、一话、一网”为龙头,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纳税服务体系,让纳税人更加方便办税并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条件及具体操作程序,积极引导、帮助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活动要求

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出实招、求实效。围绕“四个结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辅导、落实的深度和广度:一是结合2月份省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要求抓落实;二是结合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抓落实;三是结合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抓落实;四是结合当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抓落实。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周密组织、保障有力。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协调组织,其他领导要积极参与,保证活动项目、人员的落实。要充分调动基层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行动的及时性、互动性、有效性。

二要凝聚合力、深入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的思路、部署,取得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要加强联系和协调,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实现资源整合,达到信息共享,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三要注重长效、持之以恒。各级地税机关要统筹兼顾,既要着眼当前,突出重点;又要长远考虑,坚持经常。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对纳税人的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不断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关注动态、务求实效。各级地税机关要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向省局反馈工作进展、成效。活动期间,省局实践办将编发“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专辑”,摘发各地活动动态、经验。

活动开展过程中,请各单位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活动信息,并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市地方税务局汇总整理后,于225之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同时通过NOTES信箱将电子稿发送至省局人教处杭强处。报告主要内容是做法、阶段性成果、意见和建议,重点是三个“重点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将“六大活动”的具体数据及相关资料(具体上报要求见附件一)报送省局各牵头处室。省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ОО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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