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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稿件来源:省注税协会 省注税中心 发布时间:20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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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文号: 浙税协[2009]008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08日
被转发文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中税协[2009]01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配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扩大行业在社会上影响力和认知度,促进行业人员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质,构建和谐纳税环境,推进行业加快发展。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0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共同组织好这次知识大赛。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要认真按照通知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调动全体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所长要亲自抓,鼓励全体从业人员参赛,无特殊情况,执业注册税务师要积极参与。并热情欢迎广大税务干部报名参赛。
        二、各事务所要统筹安排好工作,鼓励参赛选手按时参加,在报名的基础上,选择业务素质较高、反应能力较快、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赛,特别要优化组合“团体组”人员。对执业注册税务师较多的事务所都要组织“团体组”参赛,执业注册税务师少的事务所可组织个人参赛,并要制定相关的保障措施和奖励办法。
        三、为鼓励我省参赛选手,省税协另给予获得复赛以上资格的人员奖励:初赛进入复赛的个人奖励1000元,复赛进入决赛的个人奖励5000元,团体组进入复赛的每组奖励3000元,进入决赛的每组奖励15000元,决赛获得名次的人员在中税协奖金数基础上增加一倍。省税协的奖金按最高奖项发给,不重复。未尽事宜由省税协秘书处负责解释。
        四、省税协和管理中心将对各单位的组织情况及选手参赛成绩进行统计与评比,对参赛工作组织好、成绩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省局有关处室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扩大行业社会影响,促进行业人员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构建和谐纳税环境的作用,推进行业加速发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1、2009年5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大赛正式启动。
  2、2009年7月18日—8月7日初赛,8月25日复赛,11月1日决赛(见大赛方案)。
  3、2009年11月28日大赛颁奖典礼。
  二、参赛人员
  注税行业从业人员和税务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全国高等财经院校的老师、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等。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各地税协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2009年注税行业的一项大事抓紧抓好。要主动与管理中心联系,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2、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一是可通过与国地税局联合发文,做好行业内的宣传工作,动员全行业积极参加大赛;二是主动与高等财经院校联系,通过院校网站宣传组织有关赛事;三是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媒体宣传大赛活动,扩大行业影响,提高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和对大赛的参与度。
  3、四大赛区的负责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复赛实施办法和选定复赛笔试场地等,并将实施办法和考试地点于8月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王岩: 135********)。
  附: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具体实施方案
       相关附件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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