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税务师事务所:
教育培训是解决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执业技能、适应政策变化和涉税代理向涉税鉴证业务转型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会计专业知识,打牢会计知识功底,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加大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探索培训模式,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两期执业注册税务师项目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会计理论基础与发展,企业会计准则实务,会计政策与税法差异及协调,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房地产、金融企业涉税会计实务,企业分立、合并、债务重组、清算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法律问题等。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30日至9月10日(8月30日报到)
第二期:11月15日至11月26日(11月15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具体路线:杭州乘火车到上海南站下车,学员尽可能都在杭州城站火车站乘座下列动车组:
1、D5660次、11:32分发车、12:50分到站;
2、D5668次、13:21分发车、14:44分到站;
3、D5670次、14:55分发车、16:18分到站;
4、D5678次、15:55发车、17:27分到站。
乘座上述列车的学员在第一期报到日8月30日和第二期报到日11月15日均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班车接站,学员请从西北出口出来,接站人员联系电话:15901678298,请留意出口处接站人员。未乘座上述列车的学员,学校不负责接站。杭州驾驶汽车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驶路线图(见附件:2)。
四、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报名的条件:
1、项目经理以上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2、年龄在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在税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并从事涉税鉴证业务;
4、已缴纳2008年度个人会员会费。
五、收费标准
食宿费:每人每天230元,其中:伙食费60元(早餐10元,中、晚餐25元),住宿费(单人单间)170元,均由参训人员所在的事务所支付。
培训费由省税协统一支付。
六、联系人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第一期联系人:郭峰电话:021-69768000-68169、传真:021-69768073、手机:15901693957、电子邮件: guofeng@snai.edu
第二期联系人:刘斯瑶电话:021-69768000-68207、传真:021-69768073、手机:15901693953、电子邮件: liusiyao@snai.edu
2、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联系人:卢振东 联系电话:0571-85828635、传真:85828637、手机:13675866526
七、具体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确定上报参训人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多的所选报2名、少的所选报1名,并认真填报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省税协根据各事务所报名情况,分批确定培训人员后告知事务所。
2、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名单确定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换。各事务所务必于7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税协,逾期未上报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
3、从杭州城站乘座指定的四列火车动车组的学员,在报到日前十天,即:第一期8月20日、第二期11月5日前将乘座的列车车次、时间告知(电话或传真)省税协,以便通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安排车辆,统一在上海南站接站。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学院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和学院各项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虚心好学,刻苦钻研。
5、凡参加培训班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各市国、地税征管处;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