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文件规定,税务检查证五年更换一次。2005年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需要统一更换。目前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税务检查证管理系统》尚在修改完善中,而征管类税务检查证内容有所修改,因此新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尚无法更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检查证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延长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05年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有效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二Ο一Ο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