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重要法规公告
欠税公告
纳税信用公告
其他公告
公告查询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 01-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07-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 06-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 06-11
信息标题
关键字
首页>>税务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税收印象”征文摄影活动的启事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3
字体:【

各市、县(市、区)地税局: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配合开展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化全社会对税收的印象与理解,增强广大公民诚信纳税意识,深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举办“税收印象”征文摄影活动,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讲述您的税收印象、表达您的税收情缘,发表您的真知灼见。本次征文摄影活动由浙江省地税局办公室与《浙江税务》编辑部承办,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活动主要面向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及基层地税干部,多角度、宽视野反映公众对地税的认识和理解,加大地税形象的塑造力和感染力。

       二、活动要求:要求征文短小精练,生动活泼,真实感人,选题要真,既可以以纳税人眼光“看税收”,也可以税官身份“写税收”;既可是悠扬的抒情小调,也可是朴实的口述实录。征纳取予,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税收印象;遇闻思感,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税收情缘。只要是你对税收的印象与感悟,都可以写成征文寄给我们。

       摄影做题要精,即要精心构思,精心创作,确保能出精品。摄影照片以税收为主题,参赛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不收反转片和电脑制作的作品,每位作者可投寄5幅作品(组照算一幅,每组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参赛作品说明”,作品规格一律为7—10寸,所有作品不得装裱和卷寄。凡不按规定寄来的作品一律不能参加评选。

       参赛稿件应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来稿应标注“税收印象”征文摄影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三、活动时间:自征集启事发出之日起至2011年3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评选将于2011年4月揭晓。评选结束后,浙江省地税局将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作者进行表彰,获奖名单和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今日早报》、“浙江在线·地税频道”、《浙江税务》上刊登。

       四、参赛方式:参赛作品请寄至杭州市体环二路1号浙江省地税局办公室。系统内作者可通过省局局域网投寄作品,“省局内网—办公室信箱—综合材料”报送相关材料(注明参赛字样),系统外作者可通过电子邮箱zjswzz@sina.com 投寄作品。

       联系人: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傅白水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征文与摄影两类单项奖:

      特别奖1名(征文与摄影各1名,下同);

     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10名;

     优秀奖15名。

     同时,活动将设组织奖10名,对活动组织出色的各市、县(市、区)地税局给予奖励。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涉税查询   |   政务信箱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